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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细数婚前买房房产证“挂名”5种做法

发表于2015-04-09
标签:离婚 房屋所有权证 产权证 房产证 婚前买房 

我和男友准备一起买房,作为我们以后的婚房,房产证上到底该写谁的名字?

谈感情伤钱,谈钱伤感情...无论是谁,终于还是难逃“房产证挂名”一劫,尤其是对于婚前买房这种情况。除了感情、法律因素外,往往还会因为有双方父母的介入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让人困惑。



说来说去都是在考虑如果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割,主要看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

今天看到某地一位法官给出了悉心的解答与提示——归纳起来,目前房产证上“挂名”主要有五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不同情况不同解决方法,你还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做法一:准夫妻同时挂名

‘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当然应该写我们两人的名字’为表明诚心,很多男朋友会将女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但同时为了保证父母的心里平衡,往往会要求女友不要言明事实。

事实证明:假如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两人的共有财产,如果有房贷,也认定是两人的共同债务。法官的说法——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证实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做法二:登记在父母名下

为人父母者,只防儿媳不防儿的案例大有存在,很多父母为子女买房,会认为“婚房”应该登记在父母的名下。然后丢下一句“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你俩好好过日子,将来房子等财产还是属于你们小两口。”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自己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贷为由主张权利,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做法三: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

【虽然是我的婚房,但是我父母出钱给我购买的,应该挂上我与父母的名字】倘若你的男友买房时这样跟你说,你还会嫁给他么?

其实...“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样,婚房应算男方家的财产。”有法官声称——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为购房所贷款项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应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相关规定,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部分可主张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同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此。

做法四:小两口与父母同挂名

有人兴许会把小两口和双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看起来也是大仁大爱!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有证据证实婚后仅夫妻双方用其共同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时,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做法五: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

只写男方或者女方名字,很多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或许会因为这个不欢而散,但也有很多就是只写了男方或女方名字的种种案例。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一方的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个人财产。


结婚应该谨慎而行,买房“挂名”更需要理性对待,要不然碰个“渣男”或是“匪女”,那也是醉了!

发表于2015-04-09

我对这些都无所谓

发表于2015-04-09

楼上正解

发表于2015-04-09

不要买房了

发表于2015-04-09

谈钱伤感情

发表于2015-04-09

发表于2015-04-09

不是你的不要争

发表于2015-04-09

挂名很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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